“《汕尾市城市管理條例》將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27日,我市召開《汕尾市城市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公布實施新聞發布會,通報《條例》制定的立法背景、立法過程、主要內容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現狀、貫徹實施的計劃安排,并答記者問。
法治賦能城市治理
立法破解管理難題
“2021至2023年度城市體檢報告連續三年被省廳評為優秀。”“‘十四五’以來,市區累計建成29條市政道路,打通18條斷頭路,建成多座人行天橋,已建成城鎮污水處理設施37座,完成9個公共停車場及36條路段智慧化改造,‘汕美通’平臺累計提供停車服務1236.1萬次……”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我市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目標,聚焦群眾關切,扎實推進城市管理各項工作,從城市體檢評估體系完善、出行環境優化、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治理效能提升、智慧管理成效等方面都下了扎實功夫。面對解決我市城市管理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現象、新情況和突出問題,《條例》的出臺實施,將有效推進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為進一步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的制定是加強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法治保障的重要手段。”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條例》形成過程嚴謹仔細,歷經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通過,并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五章四十三條,主要涵蓋以下六個方面,具體來看:在城市管理體制方面,《條例》明晰各級政府及部門職責,在完善城市管理體制方面規定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機制,突出公眾參與,明確要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公眾參與和監督城市管理渠道的有關內容。
在城市管理規范方面,規定城市管理標準和城市管理清單的制度要求,同時兼顧城市發展的實際需要,明確要對城市管理標準進行定期評估更新并公開;規定市、縣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編制綜合交通、海綿城市、排水防澇、污水處理、地下管線、園林綠化、停車設施、岸線沙灘等專項規劃;圍繞當前城市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規范,對市政公共設施管理、城市道路養護、道路設施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維護、綜合管廊建設、污水處理等內容進行規定。針對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傾倒垃圾、排放污水和停車不規范、占用停車位等行為設置禁止性規范;針對停車難、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在綠道違規通行和停放、占道經營、噪聲擾民等問題,結合實際設置相應管理規范,推動解決城市管理活動中急需規范的具體問題。
在城市體檢制度方面,規定要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完善城市體檢評估指標體系,并將城市體檢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的依據,為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抓手。
在城市新興領域管理內容方面,明確要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和數字化治理,并注重數字技術背后的城市人文關懷,推動城市基層公共服務適老化、適兒化、無障礙改造,按需保留非數字化供給方式等。
在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條例》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城市執法體制、鄉鎮街道體制改革意見以及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要求,在第三章中結合實際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進行規范。
在法律責任的規定方面,《條例》對城市管理有關違法行為,上位法已有處罰規定的,原則上不再規定法律責任,主要側重明確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政執法責任,沒有新設行政處罰責任,促進城市管理從“重管理”向“細服務”轉變。
多方聯動保障
共建美麗家園
良好的城市管理條例是現代化治理的基石,是城市高效運行的“軟基建”,在幫助解決當下問題的同時,也能為未來城市發展預留彈性空間,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然而,《條例》的貫徹與實施離不開各部門的協同配合與高效執行。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多渠道宣傳普及《條例》,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執法能力,并制定配套細則確保可操作性。結合“百千萬工程”等重點工作,依托數字化手段推進綠美城市建設、垃圾分類和違建治理,推動城市管理向常態化、精細化轉變,助力打造宜居智慧城市。
出行服務質量也是城市管理的關鍵環節。為優化市民出行體驗,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采取三大措施:一是提升服務品質,加強公交、出租車及網約車司機培訓,建立投訴處理及獎懲機制;二是強化運力調度,優化公交線路和網約車派單邏輯,在火車站、景區等重點區域加密班次,并在火車站建立節假日應急車隊;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服務質量評價和專項整治,促進行業規范發展。據悉,目前,全市共有公交車695輛、巡游出租車222輛、合規網約車2274輛,全力保障群眾便捷出行。
“規范停車秩序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體現。”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持續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重點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及占用公交站行為,聯合城管清理私設地樁、地鎖等“霸位”亂象。同時深化《條例》落實,推行“教育+處罰”柔性執法,鼓勵市民舉報違法行為,共同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條例》對城市管理部門職責和綜合執法也作出了詳細規定。例如系統規定了市、縣、鎮(街道)三級政府及部門的城市管理職責,強化統籌協調與屬地管理。市城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與監督,縣級部門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其他部門按分工履行行業管理職責。《條例》通過專項規劃、管理清單等制度推動管理科學化,并專章規定綜合執法,厘清管理執法邊界,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明確城管部門及鎮(街道)依法行使集中處罰權,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并配合執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