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偉棟
6月是全國第13個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日,今年宣傳月主題為“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各地陸續開展精彩紛呈的宣傳活動,看點很多,值得點贊。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應該創新形式,提升內涵,才能“接地氣”,使群眾喜聞樂見,讓他們充分認識到:守護錢袋子就是守住幸福家。
無須諱言,近年來,非法集資活動層出不窮,形式變化多端,讓人防不勝防。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4年,審結非法集資、洗錢等犯罪案件2.5萬件4.8萬人,同比增長5.3%。常見的非法集資活動有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等類型,被詐騙者不僅損失錢財,在精神層面也倍受打擊。
本月是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將會有更多活動陸續“登場”,筆者在此提兩個建議:一是力求活動形式新穎。機械化、模式化的宣傳,會讓群眾尤其是老年人群體感到枯燥無味,就算參加也可能只是聽聽作罷,沒有入腦入心,提升思想認識。但是,如果活動形式新穎,比如主辦方在會場組織人員表演本地歌謠、情景劇、快板等防范非法集資主題的文藝節目,則是饒有趣味,給人啟迪。通過文藝作品寓教于樂,吸引大家觀看,既讓群眾感受本土文藝的魅力,又使他們認識防范非法集資的重大意義。 二是力求內容豐富。宣傳活動通常會在現場設置宣傳攤位,提供相關咨詢、解答服務,如果工作人員在這過程中用詼諧幽默、生動有趣的語言講解如何防范非法集資知識,將會活躍現場氛圍,引起群眾的關注,讓大家提起精神,進一步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避免上當受騙。
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法分子容易利用各種套路從事非法集資活動,以此賺得盆滿缽滿。媒體披露的一起瑞金的真實案件:被告人楊某虛構其親屬所在建筑公司需要打投標保證金等事實,以月息4%以上的高額利息為誘餌,偽造公司印章出具收據,向陳某某等34名社會不特定群眾非法集資人民幣1.5億余元,造成21名集資群眾經濟損失共計1500萬余元。集資款用于歸還到期本金和支付高額利息,個人使用。法院經審理后,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見2023年6月29日澎湃新聞)。楊某之所以能進行集資、獲利巨大,是因為這些被害人的防范非法集資的意識薄弱、認識缺位,不然怎么可能上當受騙呢?毫無疑問,不法分子組織非法集資活動給很多群眾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因此,筆者以為,除了有關部門要加大力度打擊這種非法活動外,還要繼續舉辦各種形式的防范非法集資活動的宣傳,通過文藝+宣傳的形式,達到警鐘長鳴,避免更多群眾“被套路”,切實壓縮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