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報訊 (記者 劉佳倫 通訊員 溫展茂)近日,陸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因拒付子女撫養費引發的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陳某在法院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及執行干警的耐心勸導下,最終認識到錯誤,主動履行了支付義務,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葉某與陳某原系夫妻關系,婚后育有三名子女。因感情破裂等原因,陳某起訴離婚,法院判決準予兩人離婚,并對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進行確認。判決生效后,因陳某長期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葉某向陸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經線上查控和線下調查,發現被執行人陳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經與陳某電話聯系,得知陳某以其他權利未能及時實現為由不愿支付撫養費,并拒絕與葉某溝通,案件陷入僵局。
為妥善化解撫養糾紛,執行干警以“如我在執”的為民情懷,向葉某了解其家庭和小孩生活詳情,告知葉某妥善處理好撫養糾紛,尊重子女意愿,為陳某探視子女提供便利條件。之后執行干警多次與陳某聯系,從法律法規、家庭倫理、子女身心健康和誠實守信等方面,引導其從最有利于孩子成長角度出發,依照判決按時支付子女撫養費,保證孩子的正常生活需求。同時,鑒于陳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在凍結其名下賬戶的基礎上,執行干警對其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得知失信不僅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加之內心深處的母子親情和對子女的愛,陳某表示會通過正確方式實現權利,配合法院工作,在其向親朋好友籌齊錢款后,主動繳納了撫養費,案件得以執行完畢。隨后,執行干警依法解除了對陳某的全部強制措施,并再次和雙方強調,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保障雙方探視權,妥善處理撫養糾紛。
法官說法??
小案件托舉家庭“大幸福”,撫養費案件直接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享有監護權的親屬之間應當本著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目的對監護撫養問題進行友好處理,尊重子女意愿、維護子女合法正當權利,同時保障探視權的合理實現。本案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開展調解、釋法明理和失信懲戒等措施,案件圓滿執行完畢,既避免雙方矛盾激化,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了家庭和諧和誠信社會建設。